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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消防救援,这些行为违法!

来源:北京筑彩展览展示有限公司 发表时间:2021.03.02 浏览人数:

消防车通道违停

私自占用消火栓

……

这些行为不仅阻碍了消防救援
而且是违法


北京筑彩展览展示有限公司——消防安全体验馆

今天我们就来和大家聊一聊
日常生活中常见的
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有哪些

以下行为切勿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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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占用消防车通道

案例

2019年12月2日晚,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SR国际新城住宅区发生火灾。火势从低层向高层迅速蔓延,6分钟就蹿到了25层,楼的外墙体及保温材料出现掉落。

沈阳消防到场开展扑救工作,因救援及时没有出现人员伤亡。沈阳浑南区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称,原本只是五楼外保温墙起火,由于离楼体最近的消防车通道被停放的车辆堵塞,未能在初期阶段控制火情。

 

占用消防车通道应处以以下处罚

●随意占用消防车通道是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处罚;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采取强制拆除、清除、拖离等代履行措施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对阻碍消防车执行任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给予罚款或者行政拘留处罚。对拒不改正、给予行政处罚或者多次违法停车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处以二百元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和第九十条之规定,对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以记三分、罚款二百元

 

堵塞消防车通道
就是在耽误救援
请勿占用消防车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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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用消火栓

案例

201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消防收到举报,一消防栓被人改造挪用,消防救援人员联合水务稽查部门对违法者进行处罚。

私自挪用消防栓应处以以下处罚

《消防法》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消火栓里是救命水
请勿私用、破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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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拐卖"消防车

案例

2020年12月20日,重庆市巴南区警方破获了一起消防车被盗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盗窃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民警介绍,王某本是报废车辆回收工作人员,偶然间听闻化工厂附近停有一辆消防车,好几天也没人去挪动,还四处打听这辆车的归属。观察几日后,王某发现仍没人来碰车,于是心生一计——将车偷偷拖走卖掉。


“当时我看这车长时间没人开,就以为是废弃不用的。”王某在指认现场时交代道,“我想反正我也在回收报废车,借这个理由干脆就赌一把……”原来他的如意算盘是这样的:先把车拖走,要是没人问,就卖掉赚钱,落袋而安;要是有人问到,就说拖错了,再把车拖回来了事。于是,王某将消防车拖到了回收公司,销赃获利16000元。
 

私自买卖消防车应处以以下处罚

1、《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消防车属特殊车辆

请勿擅自使用、买卖